2024湛江医师资格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2024湛江医师资格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湛江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 湛江农垦局卫生处,驻市医疗单位,局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医考办《关于做好 2024 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4〕1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 我市 2024 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合我市实 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名缴费相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须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 月 4 日期间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下称国家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地市选择报名考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 功通知单》,于 2 月 29 日前凭通知单到各报名点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手写签名确认,信息一 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因考生 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市直及驻市医疗卫生机构、部队系统医疗卫生机构请统一派 员携带考生的《报名成功通知单》到我局医政医管科打印;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 到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名点打印;农垦医 疗卫生系统考生到湛江农垦局卫生处报名点打印。
(二)现场审核和上传材料时间。
1.现场审核:3 月 5 日前各报名点应完成现场审核,在此之 前考生可以进行材料上传和修改。现场审核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 自行确定,考生应按规定向各报名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报 名点核验,报名点在国家网上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 师资格申请表》。
2.材料上传:考生报名成功后须于 3 月 5 日 24 时前关注广 东省医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医考服务”栏目进入“省网报 名”页面,或登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 息系统”(网址:http://jy.gdwsrc.net),填写个人基本报名 信息,并在该系统上传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单个扫描件大 小应为 50kb-120kb,或可拍照上传,但需保证清晰,不接受复 印件上传),完成材料提交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考生 报名材料清单》并手写签名。
(三)缴费事宜。考生报名费于考点审核通过后在省网缴纳, 缴费时间为 3 月 18 日-24 日。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已缴费 但资格审核未能通过省考区复核的,将在省考区审核结束后原路 退回缴纳费用。二、报名点安排
现场审核期间,我市设 12 个报名点,分别设在市卫生健康 局医政医管科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湛江农垦局 卫生处(详见附件 2)。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市直及驻 市医疗卫生机构、部队系统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各县(市、区)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 构(含市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民营医疗卫 生机构)的现场审核工作;湛江农垦局卫生处负责农垦系统考生 现场报名审核工作。
三、审核时间安排
请各报名点(单位)对考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核对考 生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考生的身 份证明、报考学历、专业、学制、试用机构及岗位、报考年限、 报考类别等,报名点对考生的纸质材料和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后在系统提交市考点审核,纸质材料只需交《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2024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 (需盖章),其余材料由报名点留存 1 年。请务必于 3 月 8 日前 将上述材料提交到我局医政医管科,若逾期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 的,耽误报考,责任自负。考点审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整理报送要求
(一)考生报名材料按照《2024 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 材料整理装订及报送要求》装订,请将《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 考生报名材料清单》装订在第一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 医师资格申请表》不需装订。
(二)各报名点提交的《2024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审批表》 (见附件 3),名单顺序按考生报名编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请 各报名点务必确保提交的考生纸质材料数据与国家网及省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数据相一致,数据不一致的我局不予以受理。
(三)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由报名点负责核验原件,并 加盖公章。复印件上的相片、印章、字符等必须与原件一致,完 整且清淅可辨。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报名点要妥 善安排本单位、本辖区的报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时间节 点做好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材料报送、考试收费等工作。
(二)强化审核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报名点要严 格遵守审核工作纪律,把好资格审核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确保报考材料真实可靠。考点如发现并查实单位或报名 点在报考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问题的, 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遵守报考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考生应保证所填网上 信息和所提交纸质材料真实、可靠、可溯源。考点将在审核期间 随机抽查各报名点考生报考期间在岗在职情况,严禁“挂考”现 象。如发现未如实填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 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备案事宜。
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 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3〕32 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也不能按要求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 2023 年准考证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向各报名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 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由报名点汇总填报《符合试用期规定未备案考生花名册》(附件 6),报考点审核确认,并在 相关医疗机构公示 5 个工作日后,由考点报省考区办公室备案。
(二)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在儿科岗位工作,需申请短线医 学专业加试的考生可在国家网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儿科”加试, 并在现场审核时提交《2024 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申请表》(附件 5-1)。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 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中专学历信息验证。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等有 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 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22〕1 号)执行。以广东 省内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或经广东省教育厅核验的省外中等专业 学校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级别考试的人员,由考点办公室填报 《待核验人员信息表》(附件 4),交省考区办公室。持非广东省 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报考的,需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 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批 文。
(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参照医师资格考试 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 2017 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 点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17〕4 号)执行。
(五)密码遗失且通过邮箱找回失败的考生,可联系各报名 点,由各报名点确认考生身份后,报考点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六)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 2022 年我省医师资格 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2〕1 号)执行。 考生报名及现场审核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向各报名点或考点 办公室反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