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通知
2017内蒙古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通知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9:00—8月8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8月12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或专业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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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7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和2017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三)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17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及除呼和浩特市外全区其余11个盟市均设考区。
六、考试费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