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hlbrfda.gov.cn
时间:2017-03-24 16:17:57来源:
呼伦贝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hlbrfda.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市部分食品生产行政许可、食品经营行政许可、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及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相应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酒类食品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蒙中药生产质量规范、炮制规范和品种保护制度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全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和邮寄证明的核发;负责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发生变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备案;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部分注册事项行政许可核发;负责全市范围内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审批;负责全市药品零售行政许可核发和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负责全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批发、连锁总部)事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变更审批;负责全市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经营许可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质量负责人)变更;负责全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负责全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许可核发;负责全市蒙中药材集贸市场和各类药品交易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抽验;负责受理全市关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
五、负责建立健全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事故,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等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诚信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八、指导旗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