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ordosfda.gov.cn
时间:2017-03-23 15:42:40来源:
鄂尔多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ordosfda.gov.cn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食品(含食品添 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蒙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章草案。
(二)负责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行业安全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全市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行政许可的核发;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
(五)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辖区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医药包装材料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抽验和相应的质量公告、抽验信息的发布,组织查处质量安全事故;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受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投诉举报。
(八)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变更的备案;负责中蒙药材集贸市场和各类药品交易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实施化妆品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化妆品卫生标准、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一)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备案;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和移送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监督实施执业药师(驻店药师)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执业药师(驻店药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督查和指导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六)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推动健全协作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