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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卫生局网站:www.aqws.gov.cn

时间:2014-12-20 17:08:56来源:

 安庆市卫生局网站:www.aqws.gov.cn

安庆市卫生局内设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5347204、5347222、5347299)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新闻宣传、卫生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5347205)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标准;负责卫生援外工作。
拟订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学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和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联系电话:5347242、5347286)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负责卫生专项投资、市级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装备标准和管理办法,拟订卫生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协调、管理国外卫生贷款,承担卫生统计和信息咨询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5347180)

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医药卫生改革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承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承办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审批及登记注册,负责医师、护士注册、变更、注销;承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许可项目的现场评审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347200、5347207、5568057)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开展疾病防治监督监测工作,完善疫情上报分析制度。
贯彻执行省、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规划并督促执行;检查考核防治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拟订血吸虫病及部分限期消灭的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协调农、林、水等部门整改灭螺以及耕牛家畜查治工作,负责市地方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性社会卫生监督活动;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卫生条件;组织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控制和减少虫媒和鼠媒疾病;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处理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联系电话:5347219、5347237)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妇幼卫生技术标准;对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
(七)医政药政科(联系电话:5347206、5347241)
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贯彻执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护;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
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继承发展中医药文化。
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监督科)(联系电话:5347218)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备案、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制订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九)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管理科)(联系电话:5366675)
负责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开展预防为主的中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工作;承担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5347201)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纽(监察室)(联系电话:5347203)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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