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时间:2018-07-31 07:40:52来源:
湖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卫生计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含县级,下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经考核合格出站。
(三)申报全科医学(含中医类)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科医学(含中医类)专业中级职称并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并注册或在原注册专业基础上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四)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