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临床执业医师 > 考试动态

2022东莞市临床医师资格报名备案通知

时间:2021-10-19 17:21:38来源:

2022东莞市临床医师资格报名备案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1〕5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22年在我市考点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医学专业人员

二、备案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核对考生个人信息,填写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编号、岗位类别、试用单位、试用时间均需和提供的资料完全一致,不可简写。

(二)2021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仍在原单位试用,且拟于2022年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1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的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于办理备案手续。

(三)各单位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人员在本单位试用后,组织考生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东莞考点)》交至所在镇街(园区)报名点。其中:

1.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所有医疗机构的备案工作;

2.局直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备案工作;

3.东华医院、康华医院负责本单位的备案工作。

三、退回存档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东莞考点)》经市继教中心确认备案后返回给各镇街(园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

四、常见问题

(一)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意义是什么?

答:备案工作意义一方面是在报名前统计我市考生人数,利于省考区和我市考点安排明年的考务工作;另一方面所填写的备案表是考生在我市医疗机构试用的证明之一,在报名阶段需提交备案表审核。

(二)考生错过备案时间或在备案后更换试用单位是否不能报考?

答:考生若错过备案时间或更换单位,备案表则失效或缺失,但并不影响报考,可提供报名前近三月的社保凭证或者其他佐证材料(如工资单、处方、病历等)代替备案表作为在职在岗证明。(具体报考条件以明年报考文件为准)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