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时间:2012-09-13 21:58:40来源:
(1)适应证
1)生理情况:计划再生育或不需避孕,如丧偶或离异等。放置期限已满需更换。绝经过渡期停经1年内。拟改用其他避孕措施或绝育。
2)病理情况:有并发症及副反应,经治疗无效。带器妊娠,包括宫内和宫外妊娠。
(2)禁忌证:并发生殖道炎症时,先给予抗感染治疗,治愈后再取出IUD.全身情况不良或在疾病的急性期,应待病情好转后再取出。
(3)取器时间:月经干净后3~7日为宜。带器早期妊娠行人工流产同时取器。带器异位妊娠术前行诊断胜刮宫时,或在术后出院前取出IUD.因子宫不规则出血,随时可取,取IUD同时需行诊断性刮宫,刮出组织送病检查,排除内膜病变。
(4)取器方法:有尾丝用血管钳夹住尾丝轻轻牵引取出。无尾丝需在手术室进行,按进宫腔操作程序操作,用取环钩或取环钳将IUD取出。取器困难可在B型超声下操作,必要时宫腔镜下取出。
(5)注意事项:取器前应做B型超声查或X线检查,确定节育器是否在宫腔内,同时了解IUD的类型。使用取环钩取IUD时,应十分小心,不能盲目钩取,更应避免向宫壁钩取,以免损伤子宫壁。取出IUD后应落实其他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