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床助理医师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时间:2012-08-19 22:28:33来源:
一、直接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
(三)学籍表完整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
(五)试用期合格证明原件;
(六)学信网查询结果。
二、注意事项
(一)每人份材料装1纸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材料目录(A4纸打印,仅填写姓名和单位两项,其余各项内容不允许任何更改及填写);
(二)名单报送:纸质文本1式2份(详见附件5)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学信网查询结果:2002年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的《学历查询结果》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试用机构是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一张位置;
(五)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湾地区考生);
(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右下角空白处(请勿遮盖二维验证码)需粘贴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