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年内不得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情形
时间:2013-01-13 16:13:38来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